各部门、社会化服务单位:
根据校历及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暑期轮休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轮休安排
学生放暑假:2022年6月23日至9月10日,9月11日报到,9月12日上课(2022级新生9月11日报到)。
教职工暑期轮休:2022年6月29日前完成行政管理、教学业务资料上交、归档;6月30日至9月7日暑期轮休,9月7日召开中层干部会,9月8日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各部门根据学校安排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自主安排教职工轮休,各部门负责同志和社会化服务单位应提前1周做好开学工作准备,保证开学后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上述时间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调整公布。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和社会化服务单位要结合学校2022年度工作要点、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学校重点工作安排,做好本部门暑期工作安排部署,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各部门安排人员暑期到校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分管领导审批、正常履行扫码测温、考勤打卡出勤手续。
2.各部门和社会化服务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制定离校人员信息台账,掌握师生员工暑期去向,确保离校人员底数清、返家返校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异常情况。持续加强校门管控,校外人员“无必须不得进校”;督促师生员工提高个人防护意识,非必要不得外出和聚集、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原则上不接待校外组织大型活动。
3.各部门和社会化服务单位在本学期结束前要布置和落实暑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食堂、教学楼、实训室、学生公寓、办公室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安全出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对学生防溺水、防诈骗、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4.各部门要在本学期结束前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各类文档、教学资料等归档工作。
5.暑假期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6.全校教职工要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部门负责同志离淮需报分管校领导批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淮还需报党委书记、校长批准,教职员工离淮需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同时在学校防控办备案。
党政办
2022年6月26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