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中心

0554-5693208

0554-5693225

等级认定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等级认定

2023年第十一期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9     供稿:蔡环     审核:蔡环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2023年第十一期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公告

一、评价范围

序号

职业

工种

等级

1


电工

/级工

2

网商

电子商务师

/级工

3


育婴员

/级工

4

汽车机械维修工

汽车维修工

/级工

5


工业机器人系统调试员

/级工

6


无人机测绘操作员

/级工

7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级工

二、评价对象:淮南师范学院教职工、本校教职工及部分企业员工

三、报名条件

工种

等级

申报条件

电工

电子商务师

育婴员

汽车维修工

工业机器人系统调试员

无人机测绘操作员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相关职业和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体解释参考相对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四、收费标准

参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4] 198号)执行,具体收费如下,金额(元)

职业工种

等级

报名

理论考试

技能考试

合计

电工

/级工

10

30

290

330

电子商务师

/级工

10

30

230

270

育婴员

/级工

10

30

230

270

汽车维修工

/级工

10

30

330

370

工业机器人系统调试员

/级工

10

30

290

330

无人机测绘操作员

/级工

10

30

290

330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级工

10

30

230

270

五、实施流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条件:详见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规定。

2.报名时间地点:1123-1129日,地点:安徽机械技师学院产教融合中心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材料,电子照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报名表等)。

4.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有关规定审核。

六、评价流程

评价科目

考评方式

评价依据

电工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电子商务师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育婴员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汽车维修工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工业机器人系统调试员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无人机测绘操作员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具体考试时间126126日,考场安排见准考证,网上查询成绩。

七、评价机构内部监督电话和所在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

内部监督电话:0554-5693188

淮南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554-3627185

 

                                                                                 安徽机械技师学院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