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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处深入学习《档案管理办法》,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 2024-10-17       供稿:财务处 杨寒 审核: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近日,学校财务处组织全体成员深入学习了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并审议通过的《档案管理办法》。此次学习旨在加强财务处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在学习过程中,财务处成员重点关注了与财务工作相关的档案管理要求。根据《档案管理办法》,财会类档案需要按照《安徽机械工业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并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处临时保管1年,期满后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财务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这一规定为财务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此外,财务处成员还学习了档案保存规范、鉴定与销毁等相关内容。学校档案室将按照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确定学校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为10年、30年或永久。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需经鉴定并登记造册报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通过此次学习,财务处成员对《档案管理办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将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要求,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文字:杨寒;图片: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