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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财务处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6-05-22       供稿:仇宇 审核: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为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提升票据业务水平,523日,我校财务处开展专题业务学习,集中学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2350号)。

    学习会上,财务人员认真研读了办法的总则、适用范围、票据监制、领用核销及监督检查等章节内容,重点掌握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适用情形,包括暂收、代收款项、单位内部资金往来及非同级财政拨款等,并明确了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票据的申领、保管、核销及红字冲销等操作规范进行了深入讨论。

    财务处负责人强调,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循票据使用范围,严禁串用、转让、代开等违规行为,并积极推广运用资金往来结算电子票据,实现全程跟踪、源头控制,进一步提升财务服务效能和监管水平。

    通过此次学习,财务人员对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管理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规范使用财政票据、防范财务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审:王研;二审:丁杰;三审:张镜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