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于党团活动室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集体党课学习,支部书记王蒙担任主讲。
王蒙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核心,从“制定背景、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情形及方式”等维度展开系统解读。她强调,条例修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针对实践中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着力提升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结合教育行业实际,她特别指出,党员教师需对照条例中“党的建设失职、群众利益维护不力”等问责情形,在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建设中主动对标对表,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融入岗位实践。
与会党员围绕学习内容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既是“紧箍咒”,更是“指南针”,明确了党员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行为边界。有党员结合教师职责谈到:“要以条例为镜,在教书育人中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对学生成长、教学质量等工作履职尽责,杜绝失责缺位现象。”另有党员表示,将从自身做起,在班级管理、课程思政中强化责任担当,以“慎初、慎独、慎微”的标准守住纪律红线。
支部书记王蒙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学习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支部建设的重要实践。她对全体党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条例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起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二要扛牢育人责任,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学生关爱等领域主动担责,将条例要求转化为“立德树人”的具体行动;三要强化监督落实,支部将把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员考核,通过定期检视、问题整改,推动“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她强调,全体党员需以条例为准则,在人才培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严实作风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