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琴房是用于学生课余时间练琴的专用场所,为实现琴房的规范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开放时间
琴房采取线上扫码预约的方式进行,本学段开放时间(节假日不对外开放)为:
时间 | 夏季 | 冬季 |
周一至周五 | 16:00-17:30 19:00-21:00 | 15:50-17:30 19:00-21:00 |
双休日 | 9:00-11:30 14:30-17:30 | 9:00-11:30 14:30-17:30 |
二、使用管理规定
1.每间琴房仅限1人用琴,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练琴时关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
2.使用琴房的全体学生应自觉维护琴房内秩序,爱护琴房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
3.不能带食品、水、饮料进入琴房,禁止在琴房里吃东西(包括口香糖、饮料等)。
4.严禁在钢琴上放置热水瓶、饮水杯、饮料或其它杂物。
5. 严禁在琴房内乱贴乱画,钉钉子等。
6.贵重物品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系部学院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严禁乱接、乱用电器(如电热器、电饭锅,电暖宝等),严禁使用明火,私自乱拉电线,乱接开关,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琴房。离开琴房必须随手关电源(电灯、电风扇等电源设施),以确保安全。
8.琴房内所配置的一切物品不准携带出室外。离开琴房时要关琴盖、关窗、关灯、关门(“四关”)。
9.钢琴及其他设备若有损坏或故障,应如实报告,及时通知负责琴房管理的老师,及时报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拆卸或修理,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按原价赔偿。其他人为损坏,视情节赔偿。
10.校属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琴房,原则上不予考虑。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相关手续,并经人文基础系系主任批准,酌情安排。
11.琴房按点开门关门,学生练琴需遵守琴房各项规定,服从琴房管理员的安排,不得扰乱正常的琴房管理秩序。
12.未经打卡进入琴房。
13.其他不良不当行为。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本学期琴房使用黑名单,取消智能琴房使用琴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在琴房内吸烟(包括楼道、厕所)、酗酒;
2.恶意损坏、损毁钢琴者原;
3.在琴房内使用电热器具;
4.在琴房乱涂乱画、粘贴、钉挂物品等;
5.穿拖鞋、短裤进入琴房;
6.在琴房谈恋爱者;
7.未经打卡擅进琴房者;
8.其他严重不良行为者。
人文基础系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