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学生会,班级、团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安徽机械技师学院学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优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万勇
副组长:丁杰
成 员:吴宁 李绍新 邓春江 刘传洋 葛森林 阮薇 孔令军 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方法
按照《关于印发<淮南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安徽机械技师学院学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附件1)执行
三、评优项目
1.“五好学生”;
2.优秀班干;
3.优秀团干;
4.优秀学生会干部。
四、比例名额(附件2)
1.“五好学生”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10%;
2.优秀班干、团干总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5%;
3.学生会干部不得超过学生会人数的5%。
五、时间安排
1.初评:4月15日—22日,“五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班级公示3天,无异议后,4月23日下班前各评选单位将评选结果上报至学生处(团委)。
2.审核:4月23日—27日,学生处(团委)对各班级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3.表彰:5月中旬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请系部、班级高度重视学生评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学生评优工作。
2.要加强宣传,各系部、班级要加强对学生评优工作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氛围。
3.系部、班级、团支部负责评选“五好学生”、优秀班干、团干,学生处负责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
4.先进个人(“五好学生”、优秀班干、优秀团干)申报表(附件3)、优秀学生会干部(附件4)、(系部)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5)和公示(附件6)均须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由系部统一审核后,以系部为单位集中上报至学生处(团委)。
学生处 团委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