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设置
学校根据班级和学生情况,设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包括 “五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班干、团干、学生会干部)
二、评选范围
凡在校高职、 中职全日制班级和学生均可评选。
三、评选比例、奖励
(一)评选比例
“五好学生 ”不超过班级人数的 10%;“优秀学生干部 ” 不超过班级人数的 5%;学生会干部不超过学生会干部数的5%。
(二)奖励
填写登记表、颁发证书,计入个人档案,作为党、团发展和优生优推的依据。
四、评选办法
先进个人每学期评选一次(评前五学期),第五学期, 学生按照在校表现和工学交替,跟岗、顶岗实习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1.“五好学生 ”
“五好 ”学生由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于学期开学内一个月内完成评选。
1)“德 ”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违纪、无旷课现象,师生评价较高;
2)“智 ”刻苦学习,勤练技能,学期成绩排在班级前 5名;
3)“体 ”认真参加体育锻炼,体质测试在优以上等次;
4)“美 ”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并取得良 好成绩,积极参加学校的社团,按时参加社团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5)“ 劳 ”热爱劳动、关心集体,认真参加劳动教育,积极参加各项义务劳动,劳动测评成绩好。
2.优秀学生干部, 由学生处负责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评前四学期),开学第 一个月内由班级组织评选,学生处审核;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每学期组织总结大会,开展评选工作。
1)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旷课现象,师生评价高;
2)认真参加各项学习,思想道德、政治素养高,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
3)工作突出,主动承担班级和学生会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4)学习刻苦努力,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 20名。学生会干部平均成绩在 70 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