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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德育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2-05-25       供稿:文字:阮薇;图片:阮薇 审核:阮薇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学生德育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生德育考核办法(试行)

第二章 成立机构

第二条 成立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学生德育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学生德育考核统筹协调,指导系部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德育考核等工作。设立系部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德育进行考核。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基础分与加、减分的方法,实行学期德育考核与毕业前综合德育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 学期德育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基础分、加分和减分三项组成。设基础分最高总分为70分,加分最高总分为30分,减分最高总分不设限。

第五条 学期德育考核由系部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本系部学生的德育,每学期开展1次,学期结束时完成。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对照德育考核基本内容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加、减分原因。系部考核工作组对考核结果审核,德育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结果审定。

第六条 综合德育考核由辅导员(班主任)参照学期德育考核等次,在学生毕业时提出初步意见报系部考核工作组审核,学生德育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报学校学生德育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章 考核等级

第七条 德育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八条 学期德育考核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至90分(不含)为良好,60分至75分(不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九条 综合德育考核等级,学期德育考核4次及以上优秀,其他学期为良好的,综合德育考核认定为优秀;学期德育考核2-3次优秀,其他学期为合格以上的,综合德育考核认定为良好;学期德育考核中有不合格的,综合德育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其他情况的认定为合格。

第五章 考核基本内容及加分、减分内容

第十条 德育考核基本内容(基础分最高70分)

内容

指标

分值

思想

政治

25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0—10

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0—5

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0—5

加强政治修养,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学习

0—5

道德

品质

25分)

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明礼诚信,公道正派,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0—10

具备良好的个性品质与社会责任感,培养积极阳光的健康心理,彰显无私奉献的道德力

0—5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自尊自爱,自省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体恤父母,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0—5

热爱学校,维护学校声誉,感恩母校

0—5

集体

观念

20

关心集体,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有很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0—10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0—5

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0—5

第十一条 加分内容(最高30分)

内容

指标

分值

加分

A.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B.学生会轮值主席;

C.个人受到校级以上通报表扬或被评为优秀、先进或校级以上获奖

每项

4分

A.入党积极分子;

B.学生会部长、社团社长、国旗班班长等学校成立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

C.个人受到校级通报表扬或被评为优秀、先进或校级以上获奖;

D.集体受到校级以上单位表扬。

每项

3分

A.团委、学生会、班级干部,社团社员,国旗班成员,学校成立的学生组织成员;

B.集体受到校级表扬。

每项

2分

A.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义务劳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最多记14次);

B.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只记1次)

一次

1分

说明:1.学生干部多重身份,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得分项记分。

2.受到系部表彰3次或班级表彰5次等同于校级表彰1次。

第十二条 减分内容(不设限)

内容

指标

分值

减分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每次)

10分

受到记过处分(每次)

8分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每次)

6分

受到警告处分(每次)

4分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每次)

2分

旷课1课时或迟到(早退)2次(含集体活动开会)

0.5分

第六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综合德育考核为优秀的,且最后一学期德育考核也为优秀的,方可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

第十四条 学期德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的学生,方可参加学生干部的竞聘,参与评先评优及奖学金评定,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十五条 综合德育考核等级不合格的不予毕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期内有受到学校处分(或处分未解除)的学生德育考核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第十七条 因违纪违法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直接认定德育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学期德育考核不合格,下一学期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可以追认为合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时,其德育等级视为良好。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若与上级文件精神冲突,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此办法由学生处(团委)负责解释。

 

 

 

 

 

1.       /      学年第   学期学生德育考核鉴定表

    2.学生综合德育考核鉴定表


附件1

______/______学年第__学期学生德育考核鉴定表

 

系部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得分

基础分(满分70分)


加分(满分30分)


减分


总分(满分100分)


加分项目:

减分项目:

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等级建议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签字:                            

系部考核工作组审核

签字(盖章):                       

德育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定

签字(盖章):                       

 

填表说明:

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实事求是填写基础分和加减分,并建议考核等级。

附件2

学生综合德育考核鉴定表

 

系部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学期

考核结果

第一学期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第二学期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第三学期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第四学期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第五学期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第六学期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综合认定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系部考核工作者组审核

     

德育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学生德育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填表说明:

1.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填写学期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等级认定考核等级。

2.此表审定完成后计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