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省级优秀毕业生应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等额推荐。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各系部可适当超出指标数进行推荐,请在推荐时充分说明该生的突出表现及推荐理由,以便综合考量。):
系部 | 班级 | 校级指标数 | 省级指标数 |
交通运输系 | 22新能源01 | 5 | 2 |
22汽车营销01 | |||
智能装备制造系 | 22无人机01 | 8 | 3 |
22机制01 | |||
22机器人01 | |||
22电梯01 | |||
电子信息系 | 22计算机01 | 7 | 2 |
22软件01 | |||
人文基础系 | 22学前01 | 18 | 7 |
22学前02 | |||
22学前03 | |||
22学前04 | |||
22学前05 | |||
22会计01 | |||
总人数 | 38 | 14 |
(学生人数来源为学校学籍系统发文之日数据)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理想信念。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必修课无补考记录。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5.在校期间获“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学生学业总评成绩一般应在班级排名前20%。
2.应有两个以上学期获得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其中至少获得1次二等以上校级奖学金,并且有两个学期被评为“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三)校级优秀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学生学业总评成绩一般应在班级排名前30%。
2.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并且有一个学期被评为“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四)直接推荐条件。
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双优生。
三、评选程序
1.系部组织申报和评选。各系部在全体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照标准和条件,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系部评审小组审定,提出本系部“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2.学校评选上报。学校评审小组审定,提出本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淮南师范学院学生处。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1.各系部推荐工作完成后,请将各项材料于2025年3月10日上午下班前报学生处葛家滔处。
2.报送材料清单: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纸质和电子版、《淮南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电子版、《淮南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简介电子版。
五、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条件、程序、指标认真评选,按时报送材料。
2.各系部要加强组织领导,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把握条件,保证质量,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不正之风。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系部应积极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引领作用。